公有住房申请应按照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具体要求进行填写,一般来说包括:
1、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工作现状、婚姻状况、联系电话、申请人类型、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个人及家庭月收入情况等信息。
2、申请人住房情况,包括申请人是否有私有产权房、是否承租公房或廉租房、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本城区是否转让住房等。
3、承诺书,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数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4、相关证明,包括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无工作证明、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就业和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