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的规定有:
1、《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遗赠的权利。公民也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遗赠的权利。
2、《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第五条,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另外,遗赠扶养协议的顺位高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如果需要进行公证,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赠人确有困难,公证人员可以到其居住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