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只是记在一方名下的话,也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双方都有所有权,但是另一方一定要有证据证明出资行为不是赠与,不然就很可能会被判为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从而导致自己没有所有权。
《物权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