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参照以往食品标签管理经验,GB7718-2011将“预包装食品”定义为: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预包装食品首先应当预先包装,此外包装上要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的标示。
食盐属于预包装食品,但生产环节目前属专管,流通环节己取消专卖,由食药局管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参照以往食品标签管理经验,GB7718-2011将“预包装食品”定义为: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预包装食品首先应当预先包装,此外包装上要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的标示。
食盐属于预包装食品,但生产环节目前属专管,流通环节己取消专卖,由食药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