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不一定需要车主去,需要看事故具体情形来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规定,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交通事故处理不一定需要车主去,需要看事故具体情形来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规定,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