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国家赔偿的情况有哪些(羁押的人职权行使)

发布日期:2025-01-07 16:19:33     手机:https://m.xinb2b.cn/yule/news473412.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不构成国家赔偿的情况有: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

不构成国家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不构成国家赔偿的情况有: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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