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要约撤销承诺合同)

发布日期:2025-02-08 15:16:50     手机:https://m.xinb2b.cn/yule/news500198.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合同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合同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本文地址:https://xinb2b.cn/yule/news500198.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娱乐运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蜀ICP备18010318号-4  |  百度地图  | 
Processed in 0.151 second(s), 81 queries, Memory 0.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