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过期未认证严重吗(增值税期限抵扣凭)

发布日期:2025-01-15 19:15:36     手机:https://m.xinb2b.cn/yule/news503661.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期限为360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期限360日。对取

发*过期未认证严重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认证期限为360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期限360日。对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还180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一般情况下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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