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原则之一。指税法简明易懂、征纳简便易行、征收费用最少,便于税务机关提高效率的税收原则。按照此原则建立税制,可以使纳税人了解应承担的纳税义务,也可以使征纳双方减少税务开支。税务行政原则的主要内容是:(1)简化税制。即对同一课税对象不宜重复设置税种,筹集收入应当依靠一些主要的和税基宽广的税种,对于零星分散的税源,不宜由中央政府设置税种,税法要保持前后一致,并具有较高的透明度等。(2)节省费用,降低税收成本。税收成本不仅指税务机关的人员和设备费用,还包括纳税人为履行纳税义务而付出的一切费用,以及因征税不当而扭曲资源有效配置所造成的损失。(3)强化税务审计,进行科学管理。税务审计的重点应当放在可能发生大量逃税的企业以及具有代表性的纳税人方面。(4)制定合理的税收管理体制,使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得其所,促进管理分工和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