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首次交易绝对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只需要缴纳1%国有土地出让金以及0.05%印花税,可能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具体税率不是很清楚。
房改房如果转让同样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房改房、回迁房首次交易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符合条件个税可免征。对个人转让的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住房取得的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