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作出,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