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二胎补助标准(抚养费生育子女不)

发布日期:2024-12-05 06:51:59     手机:https://m.xinb2b.cn/yule/news534415.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一、四川省居民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取得生育证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

四川省二胎补助标准

一、四川省居民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取得生育证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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