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首先,应当写明承诺双方的姓名等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承诺内容包括生效期限范围等限定,订立地点,承诺人和被承诺人范围,承诺具体内容;再次,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并加盖手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首先,应当写明承诺双方的姓名等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承诺内容包括生效期限范围等限定,订立地点,承诺人和被承诺人范围,承诺具体内容;再次,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并加盖手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