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之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
2、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
3、借贷约定利息超过法定范畴的。
4、“抽头”、“砍头息”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0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5、民间借贷提前还款的。我国《合同法》第208条:借款人提前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6、借款合同无效的。
1、自然人之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
2、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
3、借贷约定利息超过法定范畴的。
4、“抽头”、“砍头息”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0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5、民间借贷提前还款的。我国《合同法》第208条:借款人提前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6、借款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