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35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专用章。据此其他联次是否加盖印章你可根据自己单位的具体情况自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35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专用章。据此其他联次是否加盖印章你可根据自己单位的具体情况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