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种类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借款人借贷行政法)

发布日期:2025-02-08 09:00:29     手机:https://m.xinb2b.cn/yule/news631645.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包括: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

哪些种类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包括: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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