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作案既包括犯罪集团这种有组织的作案,也包括结合比较松散,尚未达到犯罪集团的组织程度的作案。一般情况下,团伙犯罪是可以合并审理的,但是犯罪嫌疑人未能同时抓捕、涉及未成年罪犯等各种原因,经办法官是可以分别开庭对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共同审理时律师进行辩护,但一个律师不能为同案中的两个及以上犯罪嫌疑人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因为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之间有可能存在利害冲突,一名律师代理两被告人有可能会损害其中一名被告人的权益。所以团伙作案是合并审理,由各个辩护人分别为犯罪嫌疑人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