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色环保标志是对符合国家规定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的一种证明意义。
2、绿色环保标志最早的发放时间应该是在1999年1月1日,北京市环保部门组织对符合《北京市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发放“绿色环保标志”。
3、由于各个地方越来越重视机动车尾气所带来的污染,纷纷成立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的发放部门,以及划定城市限行路段,禁止排污严重的机动车进入,并逐步淘汰这类机动车。
4、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总体分成两类,一种是黄标,一种是绿标。拿到绿标的机动车就是尾气排放达到一定标准的,允许进入限行路段和区域;而只能拿到黄标的机动车因为尾气排放严重而不得进入限行路段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