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返还的情形有,因为婚姻法中并没有婚约财产一词,但是婚约财产包括彩礼返还及其彩礼以外给与婚方的其他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约财产返还的情形有,因为婚姻法中并没有婚约财产一词,但是婚约财产包括彩礼返还及其彩礼以外给与婚方的其他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