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采取的原则有哪些(附加刑刑期判处不)

发布日期:2025-03-16 05:00:37     手机:https://m.xinb2b.cn/baike/news232444.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数罪并罚采取的原则有3个。1、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2、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即对判处附加刑的,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

数罪并罚采取的原则有哪些

数罪并罚采取的原则有3个。

1、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

2、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即对判处附加刑的,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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