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科目三灯光考试操作规定,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前照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科目三灯光考试操作内容如下:
1、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时,开启前照灯。
2、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开启近光灯。
3、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开启近光灯。
4、夜间与机动车会车时,开启近光灯。
5、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时,将前照灯改为示廓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6、夜间通过急弯、拱桥、坡路 、 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交替使用远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