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检察院不起诉条件(不起诉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5-02-23 02:15:59     手机:https://m.xinb2b.cn/baike/news514420.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醉驾检察院不起诉条件:(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

醉驾检察院不起诉条件

醉驾检察院不起诉条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法定不起诉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本文地址:https://xinb2b.cn/baike/news514420.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经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蜀ICP备18010318号-4  |  百度地图  | 
Processed in 0.203 second(s), 74 queries, Memory 0.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