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设立了什么机构管理西域(吐蕃佛教僧俗官署)

发布日期:2025-02-23 12:01:12     手机:https://m.xinb2b.cn/baike/news517519.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宣政院。宣政院是元代官署名,掌全国佛教事务和藏族地区军政的机关。初名总制院,后更名为宣政院。长官为宣政使,由帝师担任,下属各官及所辖地区各级官吏,僧俗都可充任,掌军事民政。元初,忽百必烈在中央设置总制院,作为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和吐蕃军政事务的

元朝设立了什么机构管理西域

宣政院。宣政院是元代官署名,掌全国佛教事务和藏族地区军政的机关。初名总制院,后更名为宣政院。长官为宣政使,由帝师担任,下属各官及所辖地区各级官吏,僧俗都可充任,掌军事民政。

元初,忽百必烈在中央设置总制院,作为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和吐蕃军政事务的机构。1288年,“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以帝师总领,长官为度院使。宣政院的职责仍是掌佛教僧徒及吐蕃事务,但它的地位却提高到同枢密院、御史台并列,都是秩从一品的高级官署。宣政院所辖吐蕃之地,分置吐蕃等处宣慰司、吐蕃等路宣慰使司和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司,其官员“军民通摄,僧俗并用”,主要官员由帝师和宣政院荐举,朝廷任命。宣政院的设置,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的管辖,使西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属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本文地址:https://xinb2b.cn/baike/news517519.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经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蜀ICP备18010318号-4  |  百度地图  | 
Processed in 0.718 second(s), 79 queries, Memory 0.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