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辞退建议时,应有理有据,并详细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面谈:部门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辞退建议时,应有理有据,并详细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面谈:部门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审批程序:经面谈后,员工仍然坚持辞职,则填写《辞职审批单》经所属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物资交接: 离职员工应将文件资料、档案等所有纸质及电子文档与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接。工作移交: 部门主管在确定员工离职信息后,应尽快安排离职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填写《离职手续移交表》,所有移交工作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电子档应该有详细的归类。使移交后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财务结算: 员工凭《离职手续移交表》到财务部结清备用金、未报销款项及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等,经相关部门主管审批后须在《离职手续移交表》上签署意见。工资结算: 在工作移交及财务结算完毕后,员工持审批后的《离职手续移交表》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工资结算。人力资源部根据其出勤状况、奖惩状况及其直属部门主管的绩效考核状况,核算出其实际工资,呈总经理处审核,审核同意后交财务处核算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