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规范对塔吊扶墙的要求: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
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
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度。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
6、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8、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