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历之后的历法有三统历、四分历、乾象历、景初历、元嘉历、大明历、三纪历、玄始历、正光历、兴和历等等。其中三统历是中国古代历法之一,由西汉著名学者刘歆整理而成,对后世历法产生了很大影响。而四分历亦称“后汉四分历”。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实施的历法。编欣、李梵等创制。规定一年(回归年)为365又1/4日,一月(朔望月)为29又499/940日,19个太阴年插入7个闰月,因岁余为四分之一日。
太初历之后的历法有三统历、四分历、乾象历、景初历、元嘉历、大明历、三纪历、玄始历、正光历、兴和历等等。其中三统历是中国古代历法之一,由西汉著名学者刘歆整理而成,对后世历法产生了很大影响。而四分历亦称“后汉四分历”。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实施的历法。编欣、李梵等创制。规定一年(回归年)为365又1/4日,一月(朔望月)为29又499/940日,19个太阴年插入7个闰月,因岁余为四分之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