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夫妻约定而终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2、因离婚而终止:
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
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
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及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