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关系中负有纳税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一般情况下指纳税人,即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者。税款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也属于纳税主体。纳税主体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1)按纳税人身份不同,可分为法人和自然人。法人包括本国法人和有来自于本国收入的外国法人。在我国,可以作为纳税人的法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等;自然人纳税人包括我国公民、受我国税法管辖的外国公民。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等主要以自然人为纳税人,而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以法人为纳税人。(2)按承担纳税义务多少的不同,可分为无限纳税义务人和有限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我国税法规定,自然人中国居民身份的确定主要看其居住时间和住所地点,法人居民身份的确定看其总机构所在地。对于纳税人,国外税法还作了其他一些分类。如正式纳税义务人与延伸纳税义务人,一般纳税义务人与连带纳税义务人、第二次纳税义务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