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的金额的确定一般情况下要根据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而定,不过诉讼保全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保全的金额的确定一般情况下要根据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而定,不过诉讼保全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