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果是一般的被执行人在执行完毕后没有什么影响,而失信被执行人会被纳入征信系统,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果是一般的被执行人在执行完毕后没有什么影响,而失信被执行人会被纳入征信系统,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