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本省户籍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县(市、区)居住的人员。
4、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时,由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在居住地派出所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本省户籍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县(市、区)居住的人员。
4、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时,由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在居住地派出所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