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惊蛰是二十四节气之一,是春季的第三个节气,阴历二月五日前后,斗指丁为惊蛰,相当于阳历3月5日至6日之间,太阳到黄经345°开始。
2、惊蛰,又名“启蛰”,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三个节气。斗指丁,太阳到达黄经345°,于公历3月5-6日交节。惊蛰反映的是自然生物受节律变化影响而出现萌发生长的现象。时至惊蛰,阳气上升、气温回暖、春雷乍动、雨水增多,万物生机盎然。农耕生产与大自然的节律息息相关,惊蛰节气在农耕上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它是古代农耕文化对于自然节令的反映。
3、惊蛰,为干支历卯月的起始;卯,仲春之月,卦在震位,万物出乎震,乃生发之象。一岁十二个月建,每个月建对应一卦,卯月(含惊蛰和春分两个节气)对应的是雷天大壮一卦;大壮卦的卦象就是天上开始打雷了,雷在天上响,非常形象。“卯”,冒也,万物冒地而出,代表着生机;所以卯月(二月)也是万物能量迸发的月份,一年春耕自此开始。
4、惊蛰时节,春气萌动,大自然有了新的活力。所谓“春雷惊百虫”,是指惊蛰时节,春雷始鸣,惊醒蛰伏于地下越冬的蛰虫。惊蛰节气的标志性特征是春雷乍动、万物生机盎然。从我国各地自然物候、气候进程看,“惊蛰始雷”仅与我国南方部分地区的自然节律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