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有下列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