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凡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加考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3、报考加考专业考试,考生应持有在本市经考试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加考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