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始于隋朝,是隋文帝杨坚创立,随着时间的流逝,科举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之后唐朝完善了科举制度。
科举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三个显著的特点。